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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少儿托管中心”管理的建议

  • 作者:唐冬请
  • 来源:民盟宜丰总支
  • 发布时间:20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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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岗位的增加,不少家庭的已婚青壮年到企业打工谋职,没有时间照顾自已的孩子,这些孩子中午、放学无人管,许多父母无奈之下只好把孩子托给别人看管。于是,一个专门负责照顾孩子的行业——托管业便在县城应运而生,并且已形成一定规模。据了解,托管中心在县城有十余家,有家庭式的,利用自己的住房优势,吃住管都和自己家人在一起,少则三四人,多则十多人。有租赁式的,利用租来的闲置房屋,设置各种培训和托管中心,吃住管学一条龙,少则十多人,多则四五十人。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少儿托管市场目前只能靠行业自律来维持运作,一些托管中心甚至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更不用提卫生许可证和上岗证及消防设施了。托管中心确实解决了一些家长的后顾之忧,但潜在的治安、卫生和消防隐患问题,令人担忧。一但发生突发事件,谁都担当不起。堵不是办法,加强管理才是硬道理。因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管理责任

对凡申办“少儿托管中心”的,必须经以下部门同意:

(一)教育部门:少儿托管中心的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定的管理少儿的经验,对从事学生辅导的应具有教师资格;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备案,并由教育部门制定场地标准、审验其人员资格并提出是否同意设立的意见。同时,对从业人员要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培训。
    
(二)卫生部门:少儿托管中心的室场、饮食、日用品等方面要合符卫生要求,由卫生部门制定标准和验收。
  (三)公安部门:1、少儿托管中心的设备、建设、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由公安消防部门根据现行国家消防规范及标准对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2、对申请领取执照的投资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有无犯罪、吸毒记录等)并提出是否同意设立的意见,以确保少儿的安全与身心健康。

二、规范审批程序

 “少儿托管中心”属有偿服务性质,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名称,凭核准名称经上述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工商管理部门审批发出营业执照,业主凭执照向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并依法纳税。

三、加大管理力度

县有关部门要对已办的托管中心重新审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少儿托管中心”的管理,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原则,全方位、多层面、拉网式的对社会及学校幼儿园所办托管中心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托管中心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由工商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定期对“少儿托管中心”的消防、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接受托管的少年儿安全健康。

 
                                                  
唐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