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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北门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的建议

  • 作者:熊祖建
  • 来源:民盟宜丰总支
  • 发布时间:20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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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北门水厂(即第二水厂)是县委、县政府加快城市建设,保障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水的重点工程。该水厂已于20108月完工并开始向县城供水,日供水规模达2万立方米。然而,我们在对北门水厂水源保护区进行的实地调查中发现,水厂上游水源保护区的农业、养殖业及企业存在污染情况,如处理不当,将会直接污染我县居民饮用水源,从而危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此,应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来保护北门水厂的饮用水水源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现就如何建立北门水厂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源头保护,提高森林植被覆盖面积。要保护好北门水厂的水源,首先必须要保护好水源保护区的森林植被;提高水源保护区森林覆盖面积和绿化率,尽力防止水土流失。在保护好现有的林木植被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展有利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林木,使北门水厂的水源得到有效涵养。

二、科学规划项目,发展绿色环保生态产业。一是把水源保护区列为我县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充分利用上级扶持农业的补偿政策,调动农民大力发展绿色种植业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绿色有机农业的标准使用农药化肥,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过量使用化肥。二是引导水源保护区农民转变养殖业生产模式。建设加快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进使用畜禽排泄物净化和处理技术,养殖场应按标准建设沼气池或采用微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实现养殖场无污染,零排放。水产养殖也要合理投放饵料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饮用水源。三是严格水源保护区内经济项目的审批制度。只允许把环保无污染的经济项目布局安排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现有保护区内的污染型企业要限期整改、关停或搬迁,把排污控制在标准之内,在最短时间内实现零污染排放。

三、加强环境监管,消除水源污染安全隐患。一是建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检查制度。把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作为排查重点,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对水源保护区突发的水源污染事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行动,及时进行处置,消除事故危害。三是建立水源水质监测预报制度。在北门水厂及上游河段设立若干个水源水质监测点,完善水源监测体系,定期监测,把监测的水质情况及时通过电视台和网络向社会公开,让县城老百姓真正饮用上放心水。

四、强化宣传态势,营造良好水源保护氛围。一是提高群众水源保护意识。积极向水源保护区居民宣传水源保护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大家自觉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行为。二是设立水源保护警示牌和标志。在水源保护区的地理边界、道路、村镇以及北门水厂饮用水源上游河道分别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写明人们应遵守的水源保护规定和禁止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水源保护的一切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大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力度,凡在水源保护区发生的水源保护违法事件和行为,一律严厉查处,坚决打击,不留情面。四是抓好水源保护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进新农村建设,以整治农村环境为重点,实现垃圾集中填埋,控制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做到规范养殖家畜家禽。

五、组建工作机构,形成水源保护整体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成立县北门水厂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配备专人管事,划拨专项经费办事,把水源保护日常工作抓起来,将水源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场)和企业,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北门水厂饮用水源保护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加强责任考核。建议把北门水厂水源保护工作列入有关职能部门和水源保护区所涉乡镇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提高相关部门、乡镇(场)党政干部水源保护的责任意识。三是强化效能监察。建议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北门水厂水源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由县政府牵头,与县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对北门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县人大政协分别组织代表和员委进行专题视察和调研,着力促进北门水厂水源保护工作。